网上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发布人:Intertid张骏豪 发布日期:2017-07-04 来源:
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近日在京发布《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估报告(2017)》。报告显示, 2016年我国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总体排名前十名的地区分别为:浙江省、贵州省、江苏省、上海市、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甘肃省、广东省和重庆市。
报告数据显示,虽然,2016 年各地区共发布的办事指南总数量比2015 年增加了6487 项,但全国31 个地区中仅有7 个超过平均值。进一步分析发现,各地区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差异较大的问题较为突出,政务服务事项供给能力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2016 年排名前10 位的地区提供政务服务事项总数量已达31552 项,占总数量的70.43%,比2015 年增加8.78%。排名后10 位的地区提供政务服务事项数量仅为3297项,仅占全国总数量的7.36%,比2015 年减少2.11%。各地区网上政务服务供给能力极不平衡,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同社会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任王益民表示,近年来,伴随简政放权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地区政务服务供给数量持续增加,供给质量不断提升。但是,随着我国迈入“7 亿网民”时代,政务服务供给水平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需求不相适应的状况仍然未得到有效改变,网上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信息资源缺乏集约统一。首先政务服务门户不统一、渠道繁杂,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不得不登录不同的部门站点,一网办事成为社会的共同呼声。其次是服务数据不同源、信息不共享的现象仍然存在。实体大厅平台、网上服务平台、政府网站服务频道、部门网站服务栏目、业务审批系统、移动终端、政务公众号、电话呼叫中心等线上和线下多重服务渠道百花齐放,但是服务形式分散,缺乏集成化服务获取平台,渠道之间政务服务数据不同源、信息不共享,同一部门同一服务在不同渠道出现不同声音的问题十分突出。
二是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缺乏统一认识。存在“好上先上”、“提供的服务不需要,需要的服务找不到”等问题,权力事项的“减法”和服务事项的“加法”未能同步推进。
三是办事指南要素缺乏统一规范。办事指南是“互联网+ 政务服务”运行的“说明书”。目前,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参差不齐。有的地区提供的办事指南要素多达四五十项,有的仅有五六个事项要素,不同地区之间同一服务事项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条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不强等问题比较普遍,给群众和企业办事带来不便。
四是在线服务深度有待提升。“互联网+ 政务服务”的核心是以数据和应用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政府信息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政务信息的共享共用和审批业务流程的优化与协同。近年来,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的政府信息服务取得显著成效,但在电子商务强调“用户需求”的影响下,公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已经从获取政策信息的公开层面转变为高效便捷的在线服务层面。调查发现,目前各地区网上政务服务的供给多集中在信息公开层面,政务服务的交互性、响应性、和实效性水平参差不齐。数据显示,各地区行政许可事项中,仅有56.74% 的事项在交互服务的基础上,实现了在线办理,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在线预约、预审、受理、查询、咨询等服务,大多数服务事项停留在信息公开、表格下载、进度查询、结果公示等层面,网上政务平台的服务深度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