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平台建设的现状及展望
发布人:zjh 发布日期:2019-09-04 来源:
信用信息共享共用的全国“大动脉”已经贯通,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以及各级政府的门户网站为载体,形成国家部委到地方立体的信用建设网络,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成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总枢纽,“信用中国”网站成为面向社会公众,弘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窗口。
并与所有接入部门和地方平台实现了核心数据机制化共享,每周定时向各部门和地方推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各类红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又据中国诚信集团信用研究院不完全统计,到 2018 年 6 月底全国已经有170 多个城市完成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不均衡
一方面,各地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不一,从事该项工作的具体机构职能还未完善,全国大部分省、地市政府还未建立区域信用信息平台。在已建系统中,受当地部门信息化水平限制和我国部门设置条块分割、信息采集和交换标准不同,各个地区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及应用情况有差别。
近年来,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区域开始探索区域信用建设,但还未形成稳定和制度化的过程。其他跨域建设和交流很少。另一方面,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部门的推进力度,因工作力度、重视程度不同,各地方信用建设发展程度不一。先行先试经验又推广不足,示范性效应不够。这导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总体上呈现出不平衡。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展望
建设以新技术和数字时代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加速器,让信息的获取手段变得更为丰富,获取信息的成本也大大降低,信息的流动性加速,信息传递的半径扩大。全国建立的大小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在质和量上都有了提升和保障,我们应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发挥和创新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的商业模式,让社会信用产品和服务朝着更智能、更普惠的方向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制度设计、平台建设到业务流程都更为成熟和完善。
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共建、信息共享、行业自律、智能普惠”的新格局,在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靠政府、法律,靠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征信、评信,靠整个社会用信,靠公民守信。在未来的建设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发展离不开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的大发展,通过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形成行业自律、智能普惠的新格局。